电子信息学院关于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
根据《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(陕机电职院发〔2022〕151 号)、《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》(陕机电职院发〔2024〕48 号)等文件要求,按照陕机电职院发〔2024〕432 号《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关于 2024 级学生办理转专业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现将学生申请转专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目标与原则
旨在满足学生的学习兴趣与职业发展需求,同时确保学院教学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教学秩序的稳定。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学生自愿申请与学院审核相结合,择优录取且专业平衡的原则。
二、考核工作小组
组 长:高 赋
副组长:杨 鹏、娄 勇
成 员:汪思池、仇 瑶、2024级各辅导员、班主任
三、申请对象
2024 级三年制高职学生
四、申请方式
线下申请,由学生向所在学院递交转专业申请材料。
五、申请条件
根据《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》陕机电职院发〔2024〕432 号(陕机电职院发〔2024〕48 号)文件条款:
第三条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。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可申请转专业:
(1)学生在学习期间,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,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。
(2)学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%者。
(3)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,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诊断证明,不能在原专业学习,但可在学院其他专业学习者。
(4)经学院认可,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,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。
第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转专业:
(1)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者。
(2)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。
(3)三年制专业入学超过一年者。
(4)正在休学、保留学籍者。
(5)已符合退学条件者;
(6)五年一贯制、三二分段、单招考试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,国家有相关规定不允许转专业或录取前与学院有明确约定者。
(7)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者。
(8)转学者。
(9)跨学科门类者;
(10)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者。
六、组织实施
(一)转出学生提出申请(2024年12月27日—2025年1月7日)
学生根据《2024 级三年制开设专业拟接收转入专业学生计划数》(附件1),结合本人意愿,填写《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》,提交转专业书面申请,家长、辅导员/班主任签署意见。家长在异地不能在转专业申请上签字的,可签署转专业同意书,与其身份证一起拍照,学生自行打印,辅导员在申请书上注明“***家长于***年**月**日已签署转专业同意书”字样并签字。
(二)辅导员/班主任审查(2025 年 1 月 2 日—13日)
1.情况汇总
辅导员/班主任将学生转专业书面申请(以及家长签署的转专业同意书)汇总整理,填写附件4汇总表。
2.班级审查
辅导员/班主任根据学生申请拟转入专业情况、结合学生普通高考成绩、2024-2025-1 学期期末考试成绩、《2024 级各专业各省份学生最低录取分数汇总表》(附件 2)、《2024级三年制学生处分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 3),以及《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》(陕机电职院发〔2024〕48 号)相关要求对拟转出学生进行审查。
3.辅导员/班主任将符合要求的拟转出学生申请材料(纸质版)、附件4(电子版)汇总表统一提交学院。
(三)学院审核(2025 年 1 月 13日—15日)
1.学院工作小组初审
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各班级提供的学生资料,结合学生普通高考成绩、2024-2025-1 学期期末考试成绩、《2024 级各专业各省份学生最低录取分数汇总表》(附件 2)、《2024级三年制学生处分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 3),以及《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》(陕机电职院发〔2024〕48 号)相关要求对拟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初审。
2.名单公示
学院汇总拟转出学生初审结果,在学院网站对学生资格初审情况进行公示。
3.名单备案(2025年1月17日)
通过公示后的学生名单,以《2024-2025-1 学期学生申请转专业资格初审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 4)的形式提交教务处备案。
(四)转入学院考核
1.学院考核(2025 年2月14日—2025年2月18日)
(1)电子信息学院根据教务处反馈的拟转入学生名单,开展转入学生考核工作。
(2)整理拟转入学生信息,结合学生普通高考成绩、2024-2025
-1 学期期末考试成绩、《2024 级各专业各省份学生最低录取分数汇总表》(附件 2)、《2024级三年制学生处分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 3),以及《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》(陕机电职院发〔2024〕48 号)相关要求对拟转出学生进行再次审核,如符合要求进行转入考核。具体转入考核按照以下方式进行:
1)若各专业申请转入学生人数小于等于计划数,直接按计划录取。
2)若各专业申请转入学生人数大于计划数,分别对申请转入同一专业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。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,直至计划数录满为止,剩余学生继续在原专业就读。
综合考核从三个方面进行,一是学生2024-2025-1学期期末考试成绩,占比50%。二是普通高考成绩,占比30% 。三是2024-2025-1学期学生个人获得荣誉及获奖情况,占比20%。其中,2024-2025-1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按照学生学期成绩平均分折算。普通高考成绩以学生高考成绩*30/所在省份2024年高考满分值计算。学生个人获得荣誉及获奖指入学我校后所获,分值按照积分折算方式计算,即根据积分标准(积分标准见附件6),计算个人所积总分,拟转入同一专业学生中积分排名第一的计20分,其余学生得分按照比例折算。
学生综合考核得分=2024-2025-1学期期末平均分*50/100+学生高考成绩*30/所在省份2024年高考满分值+荣誉及获奖折算分值。
2.考核情况公示(2025 年 2 月 18—20 日)
学院根据申请转入学生考核情况,将通过转专业考核(拟接收转专业学生)、未通过转专业考核(不接收转专业学生)学生情况,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。
公示无异议后,将《2024-2025-1 学期申请转专业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 5)提交教务处。
七、资料反馈
各班级按照文件要求,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、电子版。
(一)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、电子版。 提交材料为:《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》、学生转专业书面申请书、家长签署的转专业同意书、《2024-2025-1学期学生申请转专业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 4),2025年1月13日前。
(二)拟转入电子信息学院且通过初审的学生需提交2024-2025-1学期成绩单、2024-2025-1学期个人获得荣誉及获奖情况积分表(附件7)及纸质版佐证材料,2025年 2 月 16 日前。
资料接收人:强技楼二层南电子信息学院教学与管理办公室 卢嘉琪老师
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:110948536@qq.com 。
八、其他说明
(一)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转专业申请或转专业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班级,学院不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。
(二)各辅导员/班主任请及时转发学院通知,按时提交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。
附件1:2024级三年制开设专业拟接收转入专业学生计划数
附件2:2024级各专业各省份学生最低录取分数汇总表
附件3:2024级三年制学生处分情况汇总表
附件4:2024-2025-1 学期学生申请转专业资格审查汇总表
附件5:2024-2025-1 学期申请转专业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
附件6 电子信息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个人获得荣誉及获奖积分标准
附件7:申请转入电子信息学院学院学生个人获得荣誉及获奖积分表
电子信息学院
2025年1月3日